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取得新成效

2020/3/10 9:29:58 次浏览 分类:新闻中心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近年来,青海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部署要求,同步推进政策体系构建与共享平台建设,坚持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开放共用的原则,着力打破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壁垒,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迈上新台阶。  

  优化源头: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立足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的高度,研究制定《青海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科技厅进一步推动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评估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确保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健全载体:共享平台优化升级。依托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技术手段升级和管理机制创新,加强省级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升级改造,规范平台数据传送,重新设计平台架构,完善大型仪器资源数据库。截至目前,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拥有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单位96家、入网仪器1257台(套),已取得全部国家平台接口授权,实现了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数据、服务对接。通过平台还可以实现仪器设备购置查重评议、入网单位绩效考评、大型仪器共享服务补贴等功能,并为全省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搭建交流服务平台。

  打通资源:资源数据定期更新。理顺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科研单位的科技资源调查,针对大型科研仪器、研究实验基地、生物种质保藏机构、科学数据库等科技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开放共享信息等方面,获得了一批有价值的基础科技资源数据,健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体系,形成了配合科技部、省州市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了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市场化、社会化、高效化。

  强化支持:激励政策效果显现。为促进大型仪器资源共享,2017年,省科技厅设立大型仪器购置补贴专项,对省内科研院所购置300万元以上的、科研亟需的大型科研设备,经评审后给予购置费70%的补贴。截至目前,已补贴10592万元,并将补贴设备纳入青海大仪共享服务平台作为硬性指标。2018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检验检测服务费用支出进行补助。坚持谁开放、谁受益,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补贴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共享服务补贴资金940.47万元。